—、创立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基金
在主导产业基金下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现代食品产业发展 子基金,坚持政府引导,市场主导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食品 产业投资。实行市场化运作、专业化管理,重点投资现代食品产 业化项目。
二、实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
对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首次超过3亿元、10亿元、30亿元、 5〇亿元、100亿元、2??亿元、300亿元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 业,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、50万元、8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 万元、600万元、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每 上一个台阶,按两个台阶的奖励资金差额,给予一次奖励。
三、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
对在石家庄市现代食品产业园区(藁城或栾城片区)新建项 目,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规模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,以产业扶 持资金方式连续给予五年奖励,前三年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%, 后两年按主营收入的0.5%。
四、鼓励食品企业加大项目投资
凡在市域内投资、注册、纳税的现代食品企业,设备固定资 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,按设备购置额(包括洁净车间建设 费用),市级财政给予15%的补贴,最高补贴500万元。在现代 食品产业园区(藁城或栾城片区)新建食品工业项目,在享受市 级政策补贴的基础上,区级财政再给予15%补贴,市、区最高各 补贴500万元。对引进总投资1亿元项目的机构或个人,按核定 到位资金给予3L的奖励。对特别重大项目釆取“一事一议” “一 企一策”方式予以扶持。
五、降低食品企业融资成本
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达20%以上、税收基数200万元以 上且增幅20%以上的食品工业企业,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 款,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%给予贴息,单户 企业最高贴息总额100万元。
六、培育“专精特新”企业
对首次被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现代食品中小企业,三年 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,给予30万元奖励。对获得省级“专精特 新”示范企业称号的,给予50万元奖励。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 “小巨人”称号的企业,给予10?万元奖励。同一家企业获得多 个称号的,以最高的标准给予奖励。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和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按照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%予以补助, 其中,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的申请企业,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70% 予以补助。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,在 本措施有效期内获得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。
七、开展名优特新产品进校园、进超市、进工厂试点
积极推广本市名优特新食品,促进符合标准要求的预制菜、 中央厨房食品、营养奶等生产经营企业由单一生产加工向涵盖加 工、配送、服务等全链条功能升级,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,逐 年逐批规范推广,实现整体发展。
八、建立现代食品企业发展绿色通道
在市推进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,抽调精干 力量组建工作专班,实行专班专办,着力解决食品企业落地、发 展壮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困难,运用高效协调机制,助力现代食 品产业发展。
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承担,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同时符合本市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 的,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。
